上海财经大学 2019 9 年会计硕士 ( MPACC )
会计理论与实务方向 招生简章
一、项目介绍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会计硕士或
MPAcc”,专业学位代码:125300)旨在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
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对会计实务有充分了解,
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
上海财经大学是教育部首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教育质量认证首批 A 级成员单位,并在全国首届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评为 A A 级学科。上
海财经大学会计硕士专业教育基于卓越的科学研究,遵循“国际化、本土化、专业化”
的发展理念,不断深化专业素养与人文素养并重的教学体系,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
深谙中国商业实践的高端会计与财务管理人才。
“会计理论与实务方向”采用全日制授课方式,包括会计与证券法务、会计与公司
财务和会计与资本市场三个培养项目。
“会计与证券法务”项目以培养精通会计和证券法律知识、适应公司证券信息管理
需求的高级专业人才为目标,在会计硕士专业公共课和专业必修课基础上,通过开设证
券法律、信息披露和税收筹划等特色专业课程,提升学生的会计和法律专业能力。
“会计与公司财务”项目以培养精通会计和公司财务知识、适应公司财务管理战略
需求的高级专业人才为目标,在会计硕士专业公共课和专业必修课基础上,通过开设公
司财务、公司治理和公司战略等特色专业方向课,提升学生基于会计知识进行战略规划
和运营管理的能力。
“会计与资本市场”项目以培养精通会计和金融市场知识,适应证券市场资本管理
需求的专业人才为目标,在会计硕士专业公共课和专业必修课基础上,通过开设金融市
场发展、风险管理和金融工具等特色专业方向课,提升学生基于会计知识进行证券投资
和资本运作的能力。
学生在修满学分且通过论文答辩后,可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上海财经大学授予的
会计硕士专业研究生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学业水平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
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9 年 9 月 1 日)
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各项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
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修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课程,至少通过八门本科课程的考试;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
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
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名阶段如
实填写,不需提前向我办提出申请。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招生名额
拟招收人数 85 名(含会计与证券法务、会计与公司财务、会计与资本市场三个项目)。
四、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实行学分制,基本修业年限两年,累计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三
年。
五、报名与考试
1. 报名
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4 日至 27 日(每
天 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报名)和 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
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
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
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
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
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
历(学籍)认证,国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
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逾期不
再补办。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
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
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其中选择上海财经大学考点(报考点
代码:3109)的考生须通过网银支付报考费,支付详细说明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http://gs.shufe.edu.cn/)公布)。
具体报考注意事项、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及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hufe.edu.cn/)。
2. 考试
(1)初试
1) 考试时间:2018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2) 考试科目:①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
3) 考试内容: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 200 分,“英语二”满分为 100 分,
均为全国联考或统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写,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
息网”。
4) 考试地点:初试地点由到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指定。
(2)复试
计划于 2019 年 3 月在上海财经大学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
结合。复试中笔试科目为会计学、财务管理、政治。会计学考试内容参考:(1)《会计
学》(第五版),陈信元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管理会计》(第三版)潘飞主
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财务管理考试内容参考《公司理财》原书第 9 版,(美)罗
斯,吴世农等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 年)。
复试方案将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
点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与体检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
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参加复试考生须在我校招生管理信
息信息系统中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
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七、录取
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
的初始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上海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对
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或学籍。
八、学费与奖学金
学费为 13.8 万元,按学年分两次缴付,入学时和第三学期初分别缴付 50%。奖学金
评定和助学金、资助等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奖助体系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
(http://gs.sufe.edu.cn/Home/NewsDetail/1057)查询。该项目成绩优异的在校生可
参加学校、学院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并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
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九、相关免考政策
1. 修完规定的学分,即可豁免 ACCA 专业资格前五门课程的考试;
2. CIMA 开通 MPAcc 快速通道,最多可免考 11 门课程;
3. 修完指定科目,可豁免澳洲会计师公会所有基础课程的考试;考过部分 CICPA 或
CICPA 会员可以追加豁免 1-2 门专业课;
4. 修完指定科目,可直接注册入读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QP),QP 课程毕业
生可获豁免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
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四门科目。
十、联系我们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上海市武川路 111 号会计学院楼 111 室(邮编 200433)
电话:021-65904733
电子信箱: zhang.ting@mail.shufe.edu.cn 网站:http://mpacc.shufe.edu.cn/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上海市国定路 777 号研究生院楼 105 室(邮编 200433)
电话:021-6590379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