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15] 40号)、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学位[2016] 1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专家评审和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我校学位点布局拟做以下动态调整:
1. 主动撤销特种医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位点,保留特种医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位点;
2. 主动撤销计算机应用技术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位点;
3. 增列口腔医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位点。
本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提交至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院北楼10502室)。
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