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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 2020年研究生招生须知

一、招生说明 

1.2020 年我校计划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50 名(含全日制、非全日制), 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各学院招生人数届时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研究生的分类、学习方式、学制、收费标准政策 

(1)全日制研究生: 学习方式:全脱产;基本学制 3 年(最长不超过 5 年);学费:0.8 万/年/生; 住宿费 1320 元/年/生(3 人间)。 (2)非全日制研究生: 学习方式:全脱产或非脱产;基本学制 3 年 (最长不超过 6 年);学费:1 万/年/生;住宿费 1320 元/年/生(3 人间)。 

最终收费标准以发改部门核定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 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 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 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 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 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 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 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1)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一般为 10 月)。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 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 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 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1)时间: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一般为 11 月上旬)。 

(2)确认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指定地点 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 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前或报名期间各位考生需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 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 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相关机构完成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历(学 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 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 及相关政策要求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 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 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 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 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 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 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和复试

 1.初试 

(1)日期和时间:参照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2)初试科目: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思想政治理论(100 分);英语二(100 分);业务课一(150 分)和业务课 二(150 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湖北文理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 录》。

 (3)注意事项:考生须到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 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 于每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 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2.复试 

(1)我校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办法和程序预计于2020年3-4月在研究生处网 站公布,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①心理素质测试;②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③专业课笔试及 面试;④对符合复试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主干课程。 专业课考试科目见招生目录的“复试科目”栏。 

(3)体检:在湖北文理学院校医院进行。 

(4)各专业复试成绩权重为40%,具体见各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

 五、录取 

  1. 学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 拟录取名单。

  2. 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发明或科研成果的优先 录取。

  3. 体检、面试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拟录取名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奖助政策(以学校公布文件为准) 

  1. 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评审办法进行。

  2. 国家助学金:6000 元/生。每年分 10 个月发放,所有人事档案到校的全 日制研究生均享受。

  3. 优秀生源奖励:

    (1)奖励政策:

    ①凡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时,学校选拔 符合规定条件的不高于应届毕业生总数 10%的优秀学生留校工作。

    ②凡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享有赴国内、国外交 流培训的机会。

    ③凡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享有推荐到国内、国 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的机会;授予博士学位后,应聘我校人才招聘的岗位时,享 有优先权。

    (2)优秀生源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对符合学校奖励条件的新生分 别给予 10000 元/人、6000 元/人、3000 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4. 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一年级按生源质量、二三年级按学业成 绩,依据学校评定标准和比例分别给予 10000 元/人、8000 元/人、6000 元/人 的奖励。

  5. 单项奖学金:在学术、科研、发明、创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在籍全日 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当年申请,累加计算(同一成果取最高级别奖励一次),一 次性奖励,1000~2000 元/项。

  6. “三助”岗位津贴:可申请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津贴,200~500 元/月。

  7. 困难补助:家庭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政策经绿色通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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