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坐落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前身是始建于1951年的绥远省高级工业学校。1958年在清华大学等支援下成立内蒙古工学院,曾隶属机械工业部、农业机械部,1983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93年更名为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校目前在新城校区、金川校区、准格尔校区办学,占地面积3228亩。
经过68年的发展,学校已建设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艺术相结合,具有博士、硕士、本科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现设有22个教学单位,拥有62个研究院(所);有博士后流动站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10个,具有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建筑学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翻译硕士等11个专业学位授予类别;有本科专业73个,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有自治区级“双一流”资助学科2个。学校现有本专科学生237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800余人。
“十三五”以来,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99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54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内蒙古科学技术奖18项,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35项,获得国家授权专利100余项,被SCI、EI、CPCI、CSSCI等检索系统收录论文1800余篇。现有1个国家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9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6个自治区级研究中心及7个生产力促进中心、实验基地、示范基地。19个“草原英才”创新团队,7个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团队。
学校现有5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校外大学生工程实践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自治区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5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8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9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8名自治区教学名师。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科学选拔、规范操作、择优录取,开展好接收推免生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申请专业
具体接收推免生专业以我校公布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申请者可提交如下书面材料申请参加我校推免生复试:
1、《内蒙古工业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2、 2019年 9月 1日 前 的全部课程考试(查)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3、学籍认证报告一份(学信网下载打印);
4、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证明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业务及其它特长等方面的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学生工作部门或所在院系部门公章)。
5、对于以特殊学术专长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推荐信及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须由推荐学校审验后提交,书面材料应打印。要求所有上报材料规范、整洁,一式两份,A4幅面纸张装订,材料装订顺序按以上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顺序编排。
我校将分批次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额满为止,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院自定并通知考生。
待“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我校在“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出相应通知,考生须在信息发出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翻译(专业学位)学费10000元/学年,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学年。
2、奖助学金
学校已建立完善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政策如下:
(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0.8万元;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2万元;
(3)自治区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1万元;
(4)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等,一等奖学金(20%)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30%)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6000元/年,新生可参评,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参评此项奖学金有加分政策;
(5)专项奖学金;
(6)学校设立“三助”岗位,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
五、其他事项
1、除复试通知外,具体的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方案、实施细则等将在各学院网站上公布,敬请关注。
2、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所提供虚假材料,我校不予接收。
3、凡已推荐的学生在本科毕业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或录取资格:
(1)截止于2020年入学前未取得本专业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有违纪处分记录;
(3)体检不合格的;
(4)被推荐人存在其它事由,学校认为不适宜接收的。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5、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第一年享受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
6、如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