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号)》、《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推迟开学不停学”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培养工作,确保教学工作要求、教学质量标准、学位授予标准不降低,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研究生教学和培养单位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指示和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规律和特点,从实际出发,有条不紊、创造性地开展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维护研究生教育教学基本秩序,探索建立新形势下行之有效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着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服从大局原则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研究生培养工作必须服从疫情防控这个大局,要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第一要务。培养单位、教师和研究生在防护措施到位、身心健康的前提下,按照教育部、湖北省与学校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教学相关工作。
(二)统筹协调原则
严峻的疫情形势给研究生培养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教学和培养单位、教师和研究生都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自觉做好本职工作,主动进行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地解决新形势下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三)分类施策原则
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延期开学期间的研究生培养工作进行宏观指导,不搞“一刀切”。不同教学和培养单位从自身实际出发,结合研究生培养的规律和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方案,鼓励“一院一策”,确保实施方案具有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注重实效原则
鉴于疫情防控期间各方面情况千差万别,教学和培养单位、任课教师、导师要因地制宜,有效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和教学科研资源,组织开展多种方式、行之有效的教学活动。研究生要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力所能及地做好线上和线下的学习和研究工作,注重教学与培养实效。
三、具体措施
(一)报到注册
研究生报到采用分段注册办法。第一阶段完成网上注册,时间为2020年2月16日。研究生可通过邮件、电话、短信、QQ、微信等方式,向所在培养单位报到,并由培养单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yjs.whu.edu.cn/epstar)中统一完成注册工作。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研究生不参加第一阶段网上注册。第二阶段,根据学校通知的返校时间正常报到注册,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课程教学
1.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教学模块已开放,添加研究生名单、登录成绩等不受原有时间节点限制。培养单位须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安排,尽快完成相应课程的研究生名单添加工作。加强对预计今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学业成绩进行摸底排查,并优先安排。将相应课程的研究生名单和联系方式发给有关任课教师,便于任课教师开展网络教学和学习指导。因疫情或网络不通等原因,未能完成添加者,将于正式开学后一周内补添。
2.公共必修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生英语课、数学类课程等)按照教学大纲与相关备课要求进行。公共必修课教学单位须将相关公共必修课程的教学要求、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或讲义、学习参考资料等于2月12日前提交给研究生院培养处,由培养处转发给相关培养单位。培养单位组织安排研究生在延期开学期间,围绕相关课程的教学资料进行自学。要落实思政课学时、学分,充分运用好我校思政课慕课资源。研究生返校后,研究生院将协同开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有公共必修课程教学计划进行调整,保质保量地组织开展公共必修课程的课堂教学,要采取多种方式综合考核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和实际运用。
3.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公共必修课程《工程伦理》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方式。延期开学期间,培养单位应告知研究生按照第一学期期末下发的通知要求,在“学堂在线”正常进行《工程伦理》课程的线上学习和考试,线下教学和考试等研究生返校后进行相应调整和组织安排。
4.专业课程的教学计划可按照原有安排进行,具备条件的从2月17日起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任课教师可利用微信、QQ、学校网络虚拟课堂、学堂在线“雨课堂”、超星“学习通”等多种方式建立网络课程群,分享教学课件、讲义和参考资料等,组织直播授课和专题讨论,进行网上辅导和答疑,布置线下学习任务。各培养单位对开展网络教学的专业课程要提出明确的教学要求,加强教学质量监管,并将相关课程名单于2月12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5.在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可以选课,可暂不录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返校后再按流程正常录入。因疫情或网络不通等原因,未能完成选课者,可于正式开学后办理。
6.学校为研究生课程教学提供了网络虚拟课堂服务。有使用虚拟课堂需求的培养单位应安排研究生教学秘书参加2月10日信息中心举办的虚拟课堂使用培训(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将本单位使用虚拟课堂的任课教师和课程相关信息汇总,于2月12日前提交给研究生院培养处。培养处将协调分配虚拟课堂资源,提供操作指南,并对虚拟课堂使用给予指导。
7.延期开学期间,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与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要坚持同一标准、同一措施和同等对待,培养单位可按照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的网络教学和学业指导。
8.研究生要发扬优良学风,切实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主学习与研究能力。有效利用任课教师、导师提供的教学科研资源,以及公共慕课课程平台(中国大学MOOC平台、学堂在线平台、超星尔雅平台、武汉大学“珞珈在线”等)和学校图书馆提供的电子数据库资源,自觉进行学习和研究。
(三)实习实践
延期开学期间,暂停组织研究生在学校、生源居住地或外地开展的一切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活动。正式开学、疫情影响结束后,培养单位和导师再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安排研究生相关实习实践。
(四)科研训练及其它必修环节
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导师要从实际出发,利用网络对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进行远程指导,组织文献研读,开展网上学术研讨,交流研究心得,确保学习研究“不断线”。暂不组织研究生其它必修环节和有关活动,如中期考核、综合考试、开题报告等,学校正式开学、研究生返校后再适时组织安排。
(五)学位论文指导、审核与答辩
在寒假和延期开学期间,培养单位要督促导师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特别是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指导工作,为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进展或修改完善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勉励研究生尽可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写作与修改工作。有关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学位授予工作,各培养单位应采取一切措施,减少疫情影响,学校将加强服务、指导与监管,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确保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按要求答辩,顺利毕业。尽量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
四、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和培养单位、教师、研究生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做好特殊条件下的研究生培养工作,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努力创造条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请各培养单位分管负责人协调组织相关工作。
(二)对于患病、隔离或不具备相应学习和研究条件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要登记在册,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研究生返校后,培养单位、任课教师和导师要重点关注这些研究生,并开展学业帮扶和个性化指导,确保每一位研究生在学习和研究上都不掉队。
(三)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本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制定本单位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并如期向研究生院报备(电子邮箱:dingningwhu@whu.edu.cn)。
(四)对于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具体事务和未尽事宜,可联系和咨询培养处相关老师(王添翼,18627865950,1254468921@qq.com;卢晴,15337114656,349449302@qq.com;韩春玲,18971509121,740865904@qq.com。)